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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全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名工作的通知

[ 来源: | 作者:本站 | 发布时间:2019-09-27 | 浏览:916次 ]

陕职鉴发〔20199

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职业资格领域放、管、服的改革工作和《关于调整劳动关系协调员等4个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职鉴发〔20198号)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下半年全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名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安排

(一)统一鉴定职业范围

劳动关系协调员(3-1级),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1),育婴员(5-3级),保育员(5-3级)。

(二)报考方式及要求

1、为方便考生参考,考生报名全部实行个人自主网上报考。

2、除补考考生外,新报考考生按照《关于调整劳动关系协调员等4个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职鉴发〔20198号)发布的新的职业标准审核报考资质。

3、考生网上报名只可选报一个职业级别的考试,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

(三)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1、劳动关系协调员(3-1级),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1)考试时间为20191123日,网上报名自916日开始,到11524时截止。

2、育婴员(5-3级),保育员(5-3级)下半年考试时间921日,1019日,1123日和1221日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考试当月10时至1524时。

二、网上报名流程

登录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首页,点击办事服务栏目中的个人服务人才队伍,选职业技能资格鉴定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按照系统提示步骤进行操作:

(一)注册登录,阅读系统《声明》提示,做出诚信承诺。

(二)选择报考职业级别,申报条件,填写并提交个人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的考生,在资格审核环节查实后,考试成绩无效,资格证书不予颁发,考试费不予退还。

(三)选择报名地区类别

1、选择个人报考人员,在西安市区参加考试。

2、选择地市报考人员,在所选地级市参加考试。

(四)上传照片。单色背景,正面、免冠彩色近期照片;照片尺寸不低于290×400,且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照片须能反映本人面貌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核。上传照片支持*.jpg;*.jpeg;*.gif;*.png等格式。

(五)网上缴费。劳动关系协调员(3-1级),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1)报考人员必须在201911524时前完成网上缴费。如未按时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名截止后不予退费。

三、考试方式

(一)人力资源管理师1234级,理论和技能科目均采用智能化上机考试, 2级综合评审科目采取提交论文面对面答辩,1级综合评审为考试现场抽题答辩。

报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2级)的考生报名成功后,于11524时前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论文。上传论文步骤:按照在线系统中报名的步骤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完成网上缴费成功后,通过采集论文栏上传论文,在论文上传窗口填写论文名称,选择论文所在的路径进行上传,上传成功后提示论文已上传即可。上传论文格式:PDF文件。上传前检查PDF文件是否完整。上传论文要求:详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论文格式要求和综合评审流程》。

(二)劳动关系协调员13级,理论、技能和综合评审均为笔试;2级理论和技能笔试,综合评审提交论文。

报考劳动关系协调员(2级)的考生,须在115日前将撰写的综合评审论文(一式三份)提交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考务管理部(建设东路31号办公楼312室)。

四、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人员,考前一周内登录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在网上办事栏点人才队伍,登陆职业技能鉴定网上报名系统,用A4纸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考试时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五、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考生可关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助查询成绩。成绩合格的考生准备接受资格审核。

六、资格审核

(一)考生网上报名时要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考生资质审核表》,备齐能够证明审核表上标注的报考条件所需的身份证、学历证、培训证和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二)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信息要求的时间地点和审核资料接受资格审核(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管理部建设东路31号办公楼308室)。

(三)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进行资格审核。

(四)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考试成绩无效,已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不按时提交资料审核的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

七、证书领取

资格审核结束后,考生可关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信息发布的时间地点领取证书。

八、补考

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第十六条规定:统考职业的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省中心监督投诉电话:029-82233506

资格审核电话:029-82233502

证书发放电话:029-82224122

考务咨询电话:029-82233390

附件: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论文格式要求

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9916

来源: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shaanxi.gov.cn/html/100077/1014519.html?from=timeline